小案大道理
2026-02-10 22:11:12 世界杯女排决赛近年来,随着网络二手交易市场的蓬勃发展,以资源再利用的独特优势迅速成为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买卖双方为求便利或规避手续而选择脱离平台监管的私下交易现象屡见不鲜,这种行为导致交易风险失去管控,由此引发的合同履行纠纷数量逐渐呈上升趋势。西夏区人民法院近期审理的一起案例,无疑为群众敲响了警钟。
案情简介
马某系在校大学生,通过某二手交易平台发布自己使用过的二手产品出售信息。买家杨某通过平台联系马某后,双方转为微信沟通,并达成买卖协议。马某为规避该平台交易手续费简化流程,未按平台既定流程完成交易,而是直接通过微信与杨某约定货款金额1660元,并自行将货物通过快递寄送至杨某指定地址。但杨某收货后,以“资金周转困难”“需要使用一段时间验货”等理由推诿搪塞,拒不支付货款。马某多次催要货款未果,遂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当事人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物流发货凭证及收货确认记录等证据,结合当事人陈述及其他证据,可以确认马某与杨某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关系。马某依约向杨某交付货物,杨某收到货物后未履行付款义务,构成违约,故对马某请求判令杨某向其支付货款1660元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据此法院判决杨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马某支付货款1660元,案件受理费由杨某承担。
法官释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第四百九十一条规定,当事人通过微信等即时通讯工具达成买卖合意,且内容明确具体,应视为合同成立并生效。本案中,马某与杨某虽未通过二手交易平台完成交易流程,但双方通过微信约定货款金额、发货方式等关键信息,意思表示真实,达成合意,形成了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关系。然而,脱离平台交易的行为可能会导致以下法律风险:1.当事人举证责任加重。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当事人需自行承担举证责任。平台外交易的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若存在缺失或真实性争议,可能导致诉讼风险增加;2.平台保障机制失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三十一条,明确要求平台留存交易信息,为纠纷解决提供依据。脱离平台后,其支付担保、验货规则、信用评价等保障功能均无法适用,卖方追索货款的难度显著增加;3.违约成本降低。买方在无平台信用约束的情况下,更易以“验货”“资金周转”等理由拖延履行义务。
法官提示
网络交易中,用户通过正规平台或途径进行交易能够获得较多安全保障,脱离平台进行私下交易可能会面临证据链缺失、举证困难等问题,绕开平台的交易行为,缺少平台居中调停,一旦出现货品质量问题或者收到货品拒不付款,用户的维权难度直接“升级”,从而因小失大,可能会承担更高的交易风险和法律责任。因此,在交易过程中应当按照正规的途径进行交易,提高防范意识,保留相关聊天记录、订单明细、付款凭证等证据,发现权益受损,及时向平台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九十一条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六百二十八条 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第三十一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记录、保存平台上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并确保信息的完整性、保密性、可用性。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保存时间自交易完成之日起不少于三年;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原标题:《小案大道理 | 脱离平台交易风险高,莫因“省小钱”失大益》